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3801000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侨办”)属行政机关单位,级别为正县级。市外侨办是主管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承提市委外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管理全市涉港澳事务。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外事侨务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决定、指示;督促、检查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政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负责办理、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和侨务事务。
二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昆明的实际,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外事、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是做好邀请外国人和海外华人、华侨来昆访问的审核、报批、接待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来昆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四是负责市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工作和具体出访事宜;做好市级领导出席重大外事、侨务活动的安排工作;审核报批市属各部门邀请市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计划;做好全市对外礼宾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
五是负责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事宜和审核、报批工作;管理我市涉港澳事务;做好各种专业团(组)出国考察、培训的组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派干部出国培训涉外相关事宜。
六是负责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展友好效、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导昆明市对外友好协会及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七是做好与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重点社团的联络以及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管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做好全市归侨侨眷信访工作,落实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港澳同胞至昆明定居的工作。
八是指导各县(市)区的外事、侨务工作和全市外事、侨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省侨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昆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下简称“市友协”)是市属参公管理全额拨款群团机关,级别为正科级。市友协隶属市外侨办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一是负责做好政府发展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好合作关系的业务工作。
二是经批准作为非政府组织参加全国友协、各兄弟省市友协、国际组织主办的会议、论坛等活动。
三是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对外经济、贸易、社会、科技合作和民间文化、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四是负责做好全国对外友协、兄弟省市对外友协安排代表团访问昆明的接待业务工作。
五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昆明·藤泽友谊馆(以下简称“友谊馆”)是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友谊馆在市外侨办的领导、监督下,独立开展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友谊馆主要职责范围包括:为开展中日文化交流提供服务,举办各类展览、培训讲座、提供各种资料、是昆明市对外文化交流服务的窗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召开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布置落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认真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四是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问题整改方案》《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二)按照组织程序选好用好干部
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科级正职干部竞岗工作,新提拔科级正职领导干部7名,轮岗交流2名;考察试用期满转科级领导干部4名;考察试用期满转正参公管理公务员2名;新招录公务员1名;按组织部门要求,安排1名副县级干部到外交部挂职1年,推荐昆明市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优秀干部人选1人;结合工作需要,按程序规定轮岗交流干部3名。
(三)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教育与作风建设
一是抓好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学习与教育管理。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脱贫攻坚、创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学雷锋志愿者行动”、“我们的节日”、“机关文化月”、“滇池保护志愿者服务”活动。二是努力破除“庸懒散”、提振“精气神”。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会(一把手讲党课),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昆明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精神等;严格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有关规定要求,积极部署动员“整治机关作风,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作,继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等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办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谈话(政治纪律谈话14人次、组织纪律谈话26人次、廉洁纪律谈话18人次、群众纪律谈话6人次、工作纪律谈话26人次、生活纪律谈话7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权利监管与党务政务公开
一是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共召开17次党组会议、9次主任办公会,专门讨论研究涉及组织人事、财务、党风廉政等重要事项30余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健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作风纪律巡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队开展巡查,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大力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人事重大变化、外事侨务工作重要信息等(发布党务政务信息200余条、官方微博300余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在监督下不断规范;受理并办结12345、96128来电4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领导信箱回复11次,对重要事项公示15项、重点工作通报35项、重要政策解读9件。
(五)巩固“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推进“学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逐级签订党建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要求,选配基层党支部书记1名;严格执行“党费日”规定,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全面推行“政治生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等;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落实书记定期报告、定期督导制度和书记抓党建工作纪实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向六哨乡大村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村)派驻1名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及时参与督建建档立卡户房屋149户、评定卡外户10户、签定产业扶持农户82户及C、D级房屋16户;督促村级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54万)完成整体施工阶段,督促大村贫困农户生产发展项目(30.7万)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力推六哨乡大村村机耕道建设项目(20万元)落地,力促土地整治项目(988.7万)进入审批实施。
二、 凝心聚力抓落实,巩固提升业务工作实绩
(一)有序推动昆明国际化建设工作
牵头制定《昆明市国际化建设工作方案》。推动我市国际化建设是实现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目标的关键要素和重要组成部分,我办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发挥外事侨务工作职能,服务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调研工作,并在紧密围绕《实施纲要》指标,合理借鉴国内外发达城市的国际化通行标准基础上,通过聚焦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中的国际化要素,牵头制定了《昆明市国际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我市第一阶段(2018-2020)国际化建设各项任务指标进行量化,明确重点工作及行动举措。
全力营造国际化建设环境氛围。圆满举办2018年驻昆使节春节招待会、昆明国际友城研讨会、第一届“侨牵春城——国际人才健康昆明行”活动、“海外昆明周”暨“2018年利物浦国际商务节”等重大涉外活动;成功申办“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2020年)”,促成昆明市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落户经开区,新缔结1座国际友城(总数达23座),新增1个国家(挪威)在昆明设立签证中心(总数达22个),新增西山区华亭寺、官渡区古镇2个外事参观点;在主城5区范围内开展公务员英语培训,编写公务员实用英语教程。
逐步提升对外接待服务能力。完成国家和省级部门安排的重要外事接待53批次611人次(亚洲44批513人次,非洲4批59人次,美洲2批22人次、欧洲2批5人次、金砖国家1批12人次),完成重要国际会展和重大涉外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10余起,与驻华(驻昆)使领馆联系和服务40余次;与国外友好团体、组织及友好人士开展友好交流40批次372人次,实施东南亚、南亚区域合作项目3个。
(二)深化友城“走出去”、“引进来”交流合作
促进友城“走出去”实质交流合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相继率团,出访土耳其安塔利亚出席“第13届丝绸之路市长论坛”,出访捷克奥洛莫兹市推进两市开展校园足球和教育合作;市外侨办代表团出席印尼泗水市UCLG大会(昆明当选UCLG理事会成员城市)、市公安局代表团访问古晋南市、市教育局代表团访问捷克奥洛莫茨、昆明艺术代表团赴古晋南市演出、昆明登山协会选派运动员参加日本藤泽市马拉松比赛等,同时昆明市于2018年5月成功援助友城老挝万象一批高空作业车及碎枝机园林设备。
扩大友城“引进来”的深度和广度。成功促成韩国高阳市议会代表团访昆,开展两市文化、旅游及花卉等领域合作;日本藤泽市代表团访昆,参加2018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的开幕式、第九届“彩云基金”日语演讲比赛;缅甸仰光市、捷克奥洛莫茨市、老挝万象市、孟加拉吉大港市、柬埔寨金边市、代表团访昆,出席2018商洽会,进一步夯实两市友好交流合作基础;日本高山市代表团访昆,对接两市签署友城协议事宜;美国丹佛教育、艺术代表团访昆,开展艺术学术交流合作等。
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两年一度的优秀国际友好城市评选工作中,昆明市取得优异成绩,荣获“2016—2017年度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奖”,这是昆明市第六次获得该奖项。
(三)多措并举推进外侨工作全面发展
向省人大调研组专题报告昆明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扎实开展侨务为民服务工作,深入实施侨务工作“双百计划”,使用10.25万元专项资金对205户(次)困难归侨侨眷进行帮扶;认真开展侨务信访工作,处理涉侨来电来访件41件(次),办结率95%以上;严格落实归侨子女中、高考加分政策,共为26名归侨子女出加分证明材料;成功将官渡区新亚洲体育城社区和盘龙区明通巷社区打造为国侨办“侨法宣传角”重点创建单位,将安宁市新村社区打造为国侨办“暖侨敬老示范点”创建单位。
编制《海外华侨专业人士昆明创新创业指南(2018)》,为海外华侨华人来昆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指引和重要参考;借第十六届东盟华商会之机,配合省侨办成功举办“侨之韵—中外艺术家交流会”;努力涵养侨力资源,进一步健全侨界高端人才库,人数达到70名;举办缅北地区华校华文教师培训班1批50人次;完成外派教师赴印尼、泰国、老挝、缅甸任教6批10人次;接待来自德国、意大利等7国的华裔青少年4批225人次。
(四)科学规范因公出国(境)工作
坚持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我市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总量和经费在计划与预算内,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在昆明市2018年因公出国(境)批复计划内统筹工作,截止10月31日,我市完成审核、审批手续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151批652人。其中,计划内为100批503人,计划外新增自组团15批51人,参加中央和省级出访计划为27批91人,省外双跨团7批7人。审核不予派出或取消报批团组为37批80人。
(五)强化港澳事务与涉外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各界知名团体和知名人士接待工作;保障我市赴港澳招商团组的出访招商工作;做好6个代表团外国记者在昆采访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昆港澳交流与合作事项8项,促成昆明市学校与港澳缔结18对“姐妹学校”(目前我市与港澳友好学校数量已增至26对)。积极开展涉外管理工作,处置涉外突发事件4起,推进反邪教涉外斗争项目2个,并适时开展了涉外突发事件形势预判。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市外侨办属机关单位,级别为正县级,独立核算。
2. 市友协是市属参公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县级。由于市友协没有零余额账户和独立核算,与市外侨办合用一个账套,故市外侨办决算报告包含两个单位的数据。
3. 友谊馆是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友谊馆在市外侨办的领导、监督下,独立开展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8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7.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年初结转和结余91.73万元。2018年经费比2017年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中包含了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1,000.00万元;及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7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47万元,占总支出的59.35%;项目支出803.77万元,占总支出的40.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017年1807.64元)对比增加169.6元,增加9.3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正常调资、津补贴增长,公积金增加,改革性补贴、奖金增加,以及新招录公务员一名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3.47万元。与上年(989.56万元)对比增加了182.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了公务员,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3.77万元。与上年(818.08万元)对比减少了14.31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节支,造成小量节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70.00万元,友城援助合作经费50.00万元,聘辅助性岗位人员经费46.30万元,服务和扶持企业走出去工作经费49.76万元,2018年上合组织国家协调员会议经费48.41万元,昆明市春节招待会30.00万元,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经费25.07万元,地方外事接待经费15.49万元,对民间友好交流合作及UCLG工作经费15.00万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15.00万元,外事侨务宣传、交流、培训、调研、教育经费14.39万元等。具体如下: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729.08万元)对比增加248.1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新招录了公务员,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0%。行政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务支出;
2. 住房保障(类)支出9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2.66万元,完成预算(1046万元)的9.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2.94万元)的2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32万元,完成预算(57万元)的97.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万元预算编制在我办,但是具体出访费用谁出访谁使用,经费出访情况谁使用谁负责,我办只负责编制年初预算,预算执行与决算不在我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90万元,增长1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49万元,增长11.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6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7万元,增长24.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出国(境)的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不包含由财政拨付的市领导出访任务的因公出国(境)经费 ,支出数包括市领导出访任务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出访情况拨款到我办由我办代付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2.66万元,占64.7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64万元,占0.40%;公务接待费支出55.32万元,占34.8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2.66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24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相继率团,出访土耳其安塔利亚出席“第13届丝绸之路市长论坛”,出访捷克奥洛莫兹市推进两市开展校园足球和教育合作;市外侨办代表团出席印尼泗水市UCLG大会(昆明当选UCLG理事会成员城市)、昆明艺术代表团赴古晋南市演出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事侨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5.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54.2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77批次),接待人次1,9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863人)。主要用于促成韩国高阳市议会代表团访昆,开展两市文化、旅游及花卉等领域合作;日本藤泽市代表团访昆,参加2018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的开幕式、第九届“彩云基金”日语演讲比赛;缅甸仰光市、捷克奥洛莫茨市、老挝万象市、孟加拉吉大港市、柬埔寨金边市、代表团访昆,出席2018商洽会,进一步夯实两市友好交流合作基础;日本高山市代表团访昆,对接两市签署友城协议事宜;美国丹佛教育、艺术代表团访昆,开展艺术学术交流合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72万元,与上年(109.71万元)对比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日常办公经费节约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591.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49元,固定资产548.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8.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1.4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9.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文件精神,我办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我办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分别撰写《市外侨办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10个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反馈意见函》、《整改报告书》,并将我办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材料呈报至市财政局。具体如下: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 住房保障(类)支出:指市政协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