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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普法!2019国家宪法日,我们无“法”不爱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4日 来源:外侨办 【字体:

今天是第六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宪法日


也是第十九个

全国法制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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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

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让我们一起来走近宪法


感受我国法制的魅力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12·4

  今年的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们应该积极的参与法制宣传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争做一名知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设置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7个主题日。


  据介绍,今年宪法宣传活动还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来,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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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投身到法制宣传的活动当中。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努力提高自己对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认识,虚心向优秀先进青年和广大人民群众请教学习,立志做一名爱国、爱党、爱法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有志好青年。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新时代


在这个新时代,

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
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在这个新时代,

我们充分享受民主与法治的阳光
愈加坚定对宪法的信仰。


让我们一起携手

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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