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推荐刘亚琼同志为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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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创文办《关于表扬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办党组研究,拟推荐刘亚琼同志为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现予公示(公示如下)。公示期: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市外办机关党总支(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联系电话:63361639
机关党总支(人事处)
2020年12月23日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刘亚琼 市外办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