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构筑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格局。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根据安排,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张晓明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汪浩、何云屏、习青、何昊宸,市友协专职副会高明媛副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处处长兼任,成员由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各处室负责人、友谊馆馆长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由综合处副处长和负责信息报送的同志担任。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筑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市外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定了《昆明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昆明市外办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昆明市外办新闻发言人制度》、《昆明市外办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昆明市外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昆明市外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等,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每月总结会通报制度。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市外办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等外,均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或单位公开,公开的内容如下:市外办的组织机构设置、设定依据,法定职能、职责,领导班子的姓名、职责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市外办承担的内部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条件、时限、服务承诺;办理邀请外国来华审批流程;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工作情况;外事工作动态、“双百计划”实施情况;涉外事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干部任用、经费支出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招录公务员,招聘工作人员,选拔中层干部;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2021年,市外办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共发布官方微博近360条,内容涵盖“南亚东南亚动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外突发”“外事动态”“领事保护”“出行警示”“法律法规宣传”“在昆外籍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等内容,部分内容多次被“昆明发布”“昆宣发布”“昆明信息港”“云视新闻”等官方微博的转发。2021年11月新开通的市外办微信公众号“昆明外事”,关注用户达186人,发布信息24条,我们将把“昆明外事”打造成为记录昆明、展示昆明、联系昆明的新窗口,奋力开创昆明外事工作新局面。官网公开党务政务信息近434条,较2020年增加70余条。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组织人事变化、外事工作重要信息等;受理、办结并公示12345来电50件、依申请公开0件、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主办2件)、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在监督下不断规范,确保了群众的知情知悉权,杜绝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而导致网络舆情事件发生。2021年,市外办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方门户网站报送包括党务政务、外事交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结合当前涉外疫情防控和入境管理措施等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外办还通过“致入境及从其他城市入境来滇旅客的告知书”“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热点提示”等栏目供广大市民参考,及时发布中英双语“在昆外籍人员接种新冠疫苗通告”,为在昆外籍人员及时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提供便利,真正做到党务政务信息服务人民。
(四)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群众政务信息工作水平。为了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意识,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敏锐性,我办邀请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处处长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了《政务信息写作交流》的专题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启发了大家的思路,开阔了大家的视野,确保了信息渠道畅通和质量稳步提高。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报市政府办备案。印发了《昆明市外办2021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公开内容,科学规划网站改版建设。为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新变化,我办及时变更了官网域名,并且完成后续标识名称更改。建设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化条件下涉外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工作例会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通报,责任到处室,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实效。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工作年度报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工信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办认真部署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还存在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办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规范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分类,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提高认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统筹运营好网站与“昆明外事”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一网两微”信息内容形式,使信息公开更加直观有效,更好地服务于办事群众,更优地服务于全市和外办的中心工作。接下来,我们将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办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特此报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