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 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包括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等。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资金信息、应急管理、统计数据、其他。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昆明市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城春融街一号3号楼3层358)。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
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城春融街一号3号楼3层3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3124271;
传真号码:0871-63134960;
电子邮件:kmszfwb@163.com;
邮政编码:650041。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者我办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五种形式提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城春融街一号3号楼3层3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3124271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收件人: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收件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城春融街一号3号楼3层358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电话:0871-63124271
(3)网络申请。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有“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为:km.gov.cn/kmysqgk/app/form),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访问此系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也可在昆明市外办门户网站(网址为:wb.km.gov.cn)下载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附有效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个人附身份证正反两面图片)发送指定邮箱进行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纸张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传真号码:0871-63134960
(5)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电子邮箱号:kmszfwb@163.com
3.申请和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申请后,本机关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 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871-63124271,邮编:6505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