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wb.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681-201507-10749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侨事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7-31 14:11
名 称: 关于昆明市外侨办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文号: 关键字:

关于昆明市外侨办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5-07-31 14:11 浏览次数:492
字号:[ ]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昆明市外侨办和下属昆明市对外友好协会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市外侨办:是主管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承提市委外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管理全市涉港澳事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外事侨务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决定、指示;督促、检查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政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负责办理、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和侨务事务。

(2)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昆明的实际,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外事、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3)做好邀请外国人和海外华人、华侨来昆访问的审核、报批、接待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来昆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4)负责市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工作和具体出访事宜;做好市级领导出席重大外事、侨务活动的安排工作;审核报批市属各部门邀请市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计划;做好全市对外礼宾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事宜和审核、报批工作;管理我市涉港澳事务;做好各种专业团(组)出国考察、培训的组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派干部出国培训涉外相关事宜。

(6)负责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展友好效、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导昆明市对外友好协会及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7)做好与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重点社团的联络以及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管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做好全市归侨侨眷信访工作,落实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港澳同胞至昆明定居的工作。

(8)指导各县(市)区的外事、侨务工作和全市外事、侨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省侨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市友协办,隶属市外侨办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1)负责做好政府发展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好合作关系的业务工作。

(2)经批准作为非政府组织参加全国友协、各兄弟省市友协、国际组织主办的会议、论坛等活动。

(3)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对外经济、贸易、社会、科技合作和民间文化、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做好全国对外友协、兄弟省市对外友协安排代表团访问昆明的接待业务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1. 认真落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的安排布置,认真做好争取全省外事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全市外事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的平台搭建工作和服务工作。

2. 探索创新对外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中央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全国侨办主任会议以及省、市重要会议部署,主动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构想、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结合昆明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友城为重点,探索建立国际友城分类合作机制、打通企业“走出去”“前面一公里”持持机制。

3. 以市级领导对外交往带动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认真落实好市政府主要领导出访南亚友城的后续工作;围绕南博会、国际友城等中心工作,策划服务好市级领导出访东南亚、南亚国家活动,做好周边友城来昆参加南博会的邀请接待工作,重点推动与周边国家友城在经贸、旅游、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的合作。配合好国家和省举办中泰、中缅、中越、中孟建交周年庆祝活动及抗战胜利70周年庆祝活动。

4. 继续推动友城工作增量提质。加大对周边友城的调研力度,力争将周边友城纳入国家和云南省统筹,按照援助类、援助合作类、合作类三种类型,分门别类开展实实在在的项目援助或合作,“热灶冷灶一齐烧”,实现增量提质,防止友城“空壳化”。 争取新缔结国际友城1个,与国际友城开展友好交往与合作15项。

5. 全力做好“请进来”服务工作。认真完成国家和省安排的重要外事接待及市级重要外事接待。合力办好昆明市协办、承办或举办的重大国际展会活动。积极开展外交外事知识普及活动,认真做好外事参观点的规范工作。做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的审批和办理工作。配合市外专局做好聘请外国专家的相关工作。

6. 加强与驻华和我驻外领事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借助领事机构的渠道和平台作用,推动更多对外交往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妥善处置涉外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7. 深化国际区域合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出访毗邻国家的政策,制定我市相关政策。配合各级各部门用好用足国家关于加大对周边毗邻国家和港澳地区交往的政策,打造区域合作新亮点,促进区域合作范围更大、领域更广、层次更高、项目更实。

8拓展对外民间友好交流工作。充分发挥市友协等社团组织联系面广、机制灵活的特点,引导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企业和个人“走出去”、“请进来”,为政府、企业和民间交流搭建更多新平台。利用UCLG平台促进我市与亚太地区城市开展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力争开展对外民间友好交流不少于12批次。

9. 加强“走出去”的引导与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从严从紧”的要求,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5〕2号)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工作,控制并降低因公出国(境)总量。圆满完成市级领导出访的报批与服务工作。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监督与跟踪问效工作,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做好2014年度因公出访报告的收集工作。加强因公出国(境)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开展因公出国(境)团组行前培训不少于5次。加大对APEC商务旅行卡的宣传推广力度,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10. 努力推动侨务工作精准发力。站在国家对外战略的高度,结合全市发展规划,加强侨务工作谋划,充分挖掘侨务资源,为做好“两个服务”精准发力。全面实施侨务工作“双百计划”,帮扶困难归侨侨眷100户,积极协助国侨办、省政府举办好每年一度的东盟华商会,接待好来昆参观考察的海外华侨华人、侨团侨社等,巩固和拓展与海外侨界的联络联谊,建立侨界高端人才库55名。深入推进和谐侨社建设,加强社区侨务工作和侨法宣传,挂牌成立2个“侨法宣传角”,打造南侨机工特色社区1个,组织对各县(市)区贯彻执行侨法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4个县(市)区进行抽查。依法维权护侨,全力做到侨务信访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实现侨务信访办结率达95%以上。以东南亚为重点,深化拓展华文教育,做好海外涉侨团体青少年在昆交流活动1起,树立昆明市在华裔青少年中的良好形象。以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继续打造“南侨机工”品牌,配合完成“赤子功勋—南侨机工纪念碑”的提升改造工程,打造英雄墙。

11. 继续做好港澳事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着眼香港选举政治前景,结合我市实际,做好港澳重点侨团、侨领、青年精英和基层侨胞工作,推动昆港澳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低于5项。进一步建立健全港澳事务工作制度,争取出台1项全市性港澳事务工作制度或方案,有效促进昆港澳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好港澳居民在我市的相关事务。

12. 全力做好涉外涉侨安全维稳工作。围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目标,建立完善外国记者工作机制、涉外涉侨应急处置机制、涉外舆情监督处置机制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中央制定的大政方针,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距和组织纪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外事、做侨务。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

14.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落实到教育培训干部、选准用好干部、监督管理干部的工作中,狠抓队伍建设。加强与外交学院、县区和街道的合作,加大外事侨务干部培训轮训力度,拓宽外事侨务干部队伍的国际视野,增加中层干部的基层工作阅历,使外事侨务干部切实增强政治素质、法治思维,切实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统筹协调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组织管理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党、热爱国、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外事侨务干部队伍。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5  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1093.2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93.22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支出预算按照“人员支出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可能”的原则安排,共安排支出预算109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22万元(含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558万元。

(三)支出预算明细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5.22万元(含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00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友好城市间高层访问的随访和翻译工作。包括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支出依据是根据我办的工作职责,负责承办我市政府的对外交往任务;负责组织实施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外国友好交流城市、世界城市与地方政府组织等国际间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处理国家实施涉外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与港澳地区的合作等。

2. 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00万元,比上年下降6.25%。包括我办及所属参公管理失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外事礼宾接待支出。支出依据是根据我办工作职责,负责接待外国政府、议会、政党等官方代表团及其他外国高级代表团和政要;接待外国驻华使馆及驻昆领馆官员;接待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友好合作交流城市代表团;接待各类国际民间组织、各国对华友好组织和社会团体;接待港澳地区代表团;管理或承办我市大型国际会议及外事礼宾活动。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4.71万元,与201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包括我办机关及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外事侨务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外侨办、昆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3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四、 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93.2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093.22万。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6万元,占总支出的6.32%,项目支出558万元,占总支出的51.0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01”支出,主要反映市外侨办机关单位基本支出;“2010399”支出,主要反映市外侨办机关外事外事业务工作项目经费支出;“2012506”支出,主要反映市外侨办侨务工作中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华文教育补助等;“2012599”支出,主要反映市外侨办出侨务项目经费支出外其他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支出;“2019999”支出,主要反映市外侨办因公出国(境)业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昆明市外侨办机关、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93%(417.09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93%,其中,年人均办公费1793元,年人均水381元、年人均差旅1793元、邮电费1146元,车年均保险费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昆明市外侨办机构、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万元,如地方外事接待经费、昆明市与国外开展友好城市工作经费、侨务工作“双百计划”高端华人华侨人才涵养及侨务招商项目落实工作经费、实施侨务工作“双百计划”,对特殊困难归侨侨眷扶持经费、昆明市与南亚、东南亚开展区域合作经费等,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附件2: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