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wb.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681-201710-12443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0-27 15:33
名 称: 昆明市外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新)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外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新)

发布时间:2017-10-27 15:33 浏览次数:345
字号:[ ]

昆明市外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外侨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侨办”)属机关单位,级别为县处级,独立核算。

市外侨办是主管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管理全市涉港澳事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外事侨务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决定、指示;督促、检查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政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负责办理、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和侨务事务。

(2)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昆明的实际,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外事、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3)做好邀请外国人和海外华人、华侨来昆访问的审核、报批、接待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来昆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4)负责市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工作和具体出访事宜;做好市级领导出席重大外事、侨务活动的安排工作;审核报批市属各部门邀请市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计划;做好全市对外礼宾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事宜和审核、报批工作;管理我市涉港澳事务;做好各种专业团(组)出国考察、培训的组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派干部出国培训涉外相关事宜。

(6)负责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展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导昆明市对外友好协会及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7)做好与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重点社团的联络以及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管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做好全市归侨侨眷信访工作,落实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港澳同胞至昆明定居的工作。

(8)指导各县(市)区的外事、侨务工作和全市外事、侨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省侨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昆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下简称“市友协”)是市属参公管理全额拨款群团机关,级别为副县级。由于市友协没有零余额账户和独立核算,与市外侨办合用一个账套,故市外侨办数据中包含市外侨办和市友协两个单位的数据。

市友协办,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1)负责做好政府发展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好合作关系的业务工作。

(2)经批准作为非政府组织参加全国友协、各兄弟省市友协、国际组织主办的会议、论坛等活动。

(3)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对外经济、贸易、社会、科技合作和民间文化、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做好全国对外友协、兄弟省市对外友协安排代表团访问昆明的接待业务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昆明·藤泽友谊馆(以下简称“友谊馆”)是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友谊馆在市外侨办的领导、监督下,独立开展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友谊馆主要职责范围包括:为开展中日文化交流提供服务,举办各类展览、培训讲座、提供各种资料,是昆明市对外文化交流服务的窗口。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加强学习实践,牢固树立世界眼光和全局思想。深入学习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议以及省市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形势,进一步增强为国家总体外交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把对外工作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构想、区域合作机制衔接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国家顶层设计指导下,结合昆明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对外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提升工作水平。

2.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为履行职责和使命提供保障。召开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正式出台有关外事工作的创新性文件。建立完善外国记者工作机制、涉外应急处置机制、与驻昆领事机构和我驻外使领馆联络机制、与东南亚和南亚区域合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友城分类合作机制。加强对周边工作的经费保障,为周边国家的调研、交流活动和项目援助合作,为打通企业“走出去”的“前面一公里”提供服务和前期扶持。

3. 加强改革创新,做好对外工作的规划设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昆明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强外事侨务工作的课题研究,争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亚、东南亚友好城市工作的意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外事侨务工作为企业“走出去”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明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昆明市涉外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及规定》、《昆明市外国记者管理规定》。

4. 深化拓展国际友城工作。加强与国际友城间的交流合作;做好昆明-藤泽结谊35周年、昆明-丹佛结谊30周年纪念交流活动;做好“2016年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大赛”、第4届南博会暨第24届昆交会等大型活动的友城邀请与接待工作;争取新缔结国际友城1座。

5. 官民并举,外侨结合,大力开展公共外交。一是加强党际政府外事活动设计,提升官方外交的层次和深度。积极协助国家开展度假外交、休闲外交与医疗外交,全力做好国家和省安排的重要外交外事团组接待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市友协联系面广、机制灵活的特点,引导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企业和个人“走出去”、“请/引进来”,为政府、企业和民间交流搭建更多新平台。三是整合外事侨务、商贸旅游、科教文卫、农林城建等资源,合力办好各类大型国际展会赛事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与有关国家的“文化年”、“友好年”等“走出去”或“请进来”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和人文交流。四是充分利用UCLG平台促进我市与亚太地区城市开展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五是用好周边国家丰富的侨务资源,做好华侨华人工作;继续挖掘“南侨机工”、“郑和故里”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侨务外交品牌。

6. 积极引导服务,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创新外事服务产品,提高外事服务水平,积极为企业“走出去”打通“前面一公里”,推动更多企业到东南亚南亚开拓发展。

7. 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树立昆明对外交往新形象。加强外宣机制建设和舆情分析研究,建立和完善舆情通报机制、外国媒体引导服务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外宣传沟通方式,充分依托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对外宣传,为深化拓展周边外交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举办好英国“海外昆明周”宣传活动。

8. 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逐步扩大“双百计划”覆盖面,积极开展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扶贫工作,加强与高端侨界的联络联谊,涵养侨力资源;利用 “南侨机工”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侨务公共外交品牌;加大依法护侨力度,健全侨务执法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为侨资企业服务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华文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国内外侨务工作。

9.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因公出国(境)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执行好全年因公出访计划。

10. 围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目标,协力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11.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继续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圆满完成各项党建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外侨办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 昆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3. 昆明·藤泽友谊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外侨办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其中昆明市外侨办退休16人,昆明市藤泽友谊馆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外侨办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70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3.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129.46万元,增幅71.77%,主要是因为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南博会、2016中国昆明·印度国际瑜伽大会、第8届泰国节、2016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等20余起大型涉外活动增加了外事服务保障经费。此外,共接待12个国家、地区外宾及各专业类型团组35批354人次,承接国家、省、市重要外事接待32起。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外侨办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65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87万元,占总支出的35.30%;项目支出1720.63万元,占总支出的64.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87.72万元,增幅69.20%,主要是因为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南博会、2016中国昆明·印度国际瑜伽大会、第8届泰国节、2016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等20余起大型涉外活动增加了外事服务保障经费。此外,共接待12个国家、地区外宾及各专业类型团组35批354人次,承接国家、省、市重要外事接待32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市外侨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8.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1.28万元,增幅57.11%,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减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外侨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0.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6.44万元,增幅76.62%,主要是因为2016年项目经费追加额度大于2015年项目经费追加额度,故2016年支出额度大于2015年支出额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外事侨务工作职能和队伍建设不断夯实。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定》,严肃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纪律性,完善了我市因公出国(境)任务联动审批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已设有专(兼)职外事侨务部门。同时,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体局、市教育局等市属委办局设立了内部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处室。三是开展外事培训。2016年,市外侨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合作,与外交学院联合举办外事干部培训班和外事知识培训讲座,培训各级领导干部200余人次。

2. 外事侨务工作接待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对外接待方面,为第四届南博会、2016中国昆明·印度国际瑜伽大会、第8届泰国节、2016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等20余起大型涉外活动提供了细致周到的外事服务保障。此外,共接待12个国家、地区外宾及各专业类型团组35批354人次,承接国家、省、市重要外事接待32起。

3. 对外交流合作走向深入,互利共赢局面持续扩大。

(1)友城交流合作发展迅速。2016年,我市国际友城来访共计29批,231人。在友城数量上,2016年我市新增国际友城1对、国际友好交流城市1对。目前,昆明市共计缔结国际友城21对,其中亚洲11对,欧洲4对,美洲3对,大洋洲2对,非洲1对;友好交流城市18对,数量位于全国前列、西部第2。在友城区域分布上,与东南亚南亚城市缔结友城11对、友好交流城市5对,占全市对外缔结友城的近52%,位列全国第一。此外,我市今年再次荣获“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奖”,系第五次荣获该奖项。

(2)对外体育文化科技交流活力提升。全年,坚持通过“走出去”工作,在体育交流方面,积极组织我市5名选手赴日本藤泽参加湘南藤泽市民马拉松大会,并邀请我市4个友城13名选手参加“2016昆明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文化交流方面,组织昆明学院5名学生赴高阳参加“2016国际下一代领袖和平论坛”,并顺利完成了向缅甸、泰国、印尼等国家派出幼儿教师、音乐教师和语文教师的外派任务(目前,我办已建立起30名外派教师的储备信息库。);科技交流方面,邀请芬兰友城于韦斯屈莱BioGTS科技公司来访,就清洁技术、垃圾处理和能源技术与我市企业进行交流合作。通过“引进来”工作,组织中外经贸洽谈、旅游推介、高科技信息推介等;举办了“昆明-藤泽结谊35周年”、“昆明-丹佛结谊30周年”、 “中日文化交流展”。同时,为庆祝昆明-苏黎世结谊34周年,组织“昆明-苏黎世经贸洽谈会”等一系列交流访问活动。实现了双边互利共赢,全面带动了全市各领域对外开放,提升了友城工作的综合效应。

(3)对外合作渠道不断拓宽。工作中,重视与外国驻周边城市使领馆、港澳组织和我驻外使领馆的联系与合作,致力于加强对外民间友好交流。目前,我市与21个外国友好组织建立了紧密联系,培育了一批外国民间友好人士群体。此外,我市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吸引了众多外国机构落户昆明,驻昆领事机构增至7家,4个外资银行在昆明设立分行,48个国家和地区在昆投资外资企业808个,在昆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到17家,外国签证中心达到15个国家。

此外,2016年6月,我市成功举办了“昆明友城旅游合作与发展研讨会”。市委书记程连元、市长出席大会并发言,会上通过了《昆明倡议》。这是我市首次在南博会期间举行沿线国家城市国际会议,为下步与南亚、东南亚友城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交流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与港澳交流合作稳步推进。积极拓展与香港贸发局、澳门经贸局、香港特区驻粤办、旅港旅澳云南同乡会的的合作与交流渠道,提升了对我市的宣传力度,加大了我市与港澳政府部门在公务员培训、中小学生交流和实质性项目的合作力度。目前,已就2017昆明市公务员赴港培训、港澳中小学与我市中小学缔结友好校际关系及2017香港-昆明周等合作交流项目与对方取得初步共识。

(5)招商引资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我市外事侨务部门积极利用各种外事侨务资源,服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后保障在印度、泰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举办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活动。此外,积极协助五华、盘龙、高新、经开等区县,通过为企业提供“零距离”、“全程式”的服务,为泰国正大集团等一批世界级企业陆续投资落户昆明做出了积极贡献。

4. 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今年以来,坚持因事组团、因事派人原则,实现了计划管理、总量控制。为坚决杜绝因公出访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我们一是科学管理,严格派出。按照“总量控制、按需派出”的原则,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考察、重复考察和照顾性搭车出访。二是因事定人,科学规划。按照省外办统一安排,要求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系统上报下一年度出访计划,不得因事找人、虚报计划。三是强化监管,注重实效。认真对出访团组进行严肃的行前教育,同时认真执行“谁派出、谁负责”和“团长负责制”的管理制度,确保出访团组执行公务实效性。

5. 侨务工作取得新突破。

(1)“南侨机工”外宣品牌出亮点。以昆明唯一健在的南侨机工罗开瑚老人为原型,努力打造一个云南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唯一的以抗战历史为主题、富有爱国教益、云南特色、国际影响的南侨机工历史文化社区。今年7月17日,“南侨机工历史文化社区”挂牌成立。

(2)“侨法宣传角”顺利挂牌成立。官渡区关上中心区社区和盘龙区明通巷社区分别于2016年5月27日和10月20日挂牌成立“昆明市侨法宣传角”。“侨法宣传角”作为侨法宣传阵地和为侨服务平台,发挥了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带头作用。

(3)以侨为“桥”,涵养侨力资源。圆满安排接待了来自缅甸和泰国共100人的“华裔青少年寻根之旅”夏令营活动;承办了“2016·昆明·缅甸侨社‘云华杯’高尔夫球赛”;安排新加坡创价学会16名交流人员到我市东川区汤丹中学进行交流等。此外,南博会期间,圆满完成了第十四届东盟华商会昆明企业参展的组织、筛选、协调、安排等工作。

(4)侨务信访工作效率高。2016年,共受理42件(次)涉侨信访件,妥善处理了涉及医疗保险、回国定居、房产赔偿、“文革”冤案以及孩子入学等问题。我们以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理合法的利益为目的,真心实意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全年,侨务信访办结率达95%以上。

(5) “双百计划”举措有力。今年来,我办共计向14个县(市)区拨付10万元“双百计划”春节慰问金,共计慰问200户归侨侨眷,对全市428户(次)散居贫困归侨侨眷进行了帮扶,使用市级财政资金达到43.74万元。完成了既定目标的4倍。

6. “挂包帮,转走访”,坚持扶贫工作不放松。

以寻甸县六哨乡大村村委会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及时派驻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联系“乐施会”向村民发放341960元贷款用于种薯及村委会项目管理;申请为该村建盖老年活动场所经费20万元;协调爱心企业为六哨乡1-3岁婴幼儿发放奶粉804罐(每罐265元);拨款5万元扶持大村少数民族刺绣项目及村基层党建工作;以我办妇委会名义向全乡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捐赠爱心图书200册。

此外,多次组织全办党员到扶贫点,联系挂钩贫困户,入户开展调研,并送去慰问品。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外侨办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9.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7.72万元,增幅69.20%,主要是因为2016年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南博会、2016中国(昆明)·印度国际瑜伽大会、第8届泰国节、2016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等20余起大型涉外活动增加了外事服务保障经费。此外,共接待12个国家、地区外宾及各专业类型团组35批354人次,承接国家、省、市重要外事接待32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务支出;

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2016中国(昆明)·印度国际瑜伽大会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6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外侨办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1万元,完成预算的96.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7.98万元(不包含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的市领导出访任务,年中根据实际出访情况拨款到我办由我办代付的出国(境)经费),完成预算的75.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的8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90万元,完成预算的115.47,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我办按全市的总体安排完成了第四届南博会、2016中国昆明·印度国际瑜伽大会、第8届泰国节、2016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等活动的相关工作。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13.59万元,增长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0.01万元,减少20.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4万元,下降1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0.8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我办2016年出访任务比2015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98万元,占30.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万元,占9.64%;公务接待费支出73.90万元,占59.6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9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累计1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港澳事务赴香港交流访问、参加世界华人保险大会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73.9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73.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70.69万元),共安排公务接待1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76批次),接待人次13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029人)。主要用于2016年第四届南博会、2016中国(昆明)·印度国际瑜伽大会、第8届泰国节、2016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等20余起大型涉外活动(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外侨办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28万元,增幅68.84%,主要是因为2016年人员变动及外宾接待工作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昆明市外侨办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为66.06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8.42万元,服务类57.64 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昆明市外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昆明市外侨办

2017年9月14日